当被执行人有多个执行案子时,我辛苦找到财产线索执行到位后怎么分配?
日期:2025-03-29 22:09:01 来源:
可能很多当事人没有想到的一个问题,以为我请了律师,赢了诉讼,就肯定能拿到钱。很多当事人只想在诉讼阶段付给律师代理费,没有想执行阶段也要出律师费,也根本不想在执行阶段再出钱,把案子直接扔给法院执行局,然后在家里等钱来。认为律师帮我打赢了诉讼,就要帮我去执行到位。但很多问题往往出现在执行阶段。

最近我所代理的一个执行案件中,就出现一个新情况。被执行人是苏州本地人,欠款金额45万元。上一次当事人执行时没有查到财产线索,执行案件终本了,所以找到本所代理。我所在接到这个终本案子后,经大数据查找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和所有信息后,发现其隐匿在一个亲属名下的一套房子,并由其实际居住和控制,并用其亲属的银行卡绑定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日常使用。我所查到的财产,足以覆盖本案子的全部债务。但情况出现了,此被执行人,名下还有其它5个被执行案子,包括我方的案子,被执行总金额达370万元。而且有4个案子归苏州某区法院一个执行法官名下。法官告知,被执行人名下有370万执行案子,就是我方当事人找到财产线索,并执行。执行到位的钱也要和其他申请执行人按总金额的比例分配,因为财产线索是我方发现的,可以多分配20%。比如,我方执行金额是45万,我方找到50万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,最终我方拿到的钱就是50/370*45*1.2=7.29万元。等于是我方辛辛苦苦找到线索,其他申请执行人什么都没做,就躺赢了。
如果我们对找到的财产线索,打了撤销权诉讼或析产诉讼,我们也不能优先受偿。
这就是现在的普遍情况。许多执行人在追讨欠款的过程中,都面临着这种极为头疼的状况。当碰上老赖同时欠了好几个人的钱时,好不容易历经千辛万苦找到老赖的财产,却在分钱环节陷入了困境。就拿上述的常见的情况来说,咱们这些债权人自己费劲巴拉地去查找财产线索,可能花费了大量的时间、精力甚至金钱,好不容易等到执行到账了,结果突然冒出来一堆人也声称要分这笔钱。这时候,执行人心里肯定会犯嘀咕:我付出了这么多辛苦才找来的钱,凭什么要和别人平分呀?要是搞不清楚分钱的顺序,很有可能自己连本钱都拿不回来,这种情况搁谁身上都觉得特别憋屈。
而且,现实中还存在不少赢了诉讼却执行不到钱的情况,法院因为各种原因终本案子的也不在少数。对于这些执行人来说,本来以为胜诉就意味着能拿回自己的钱,可没想到执行环节困难重重。比如,有的老赖早早地就把财产转移藏匿起来,导致法院难以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;还有的情况是,虽然查到了财产,但是涉及多个债权人,财产分配规则不明确,各方争执不下,使得执行工作陷入僵局,最终钱还是到不了自己手里。这无疑给执行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经济上的损失,让他们陷入了无奈又焦急的境地。

我查了相关法律规定,基本的法律规定如下:
一、有抵押权的优先拿钱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414条规定,像房子抵押、车子质押这类有担保的债务,在分钱时是排在前头的。也就是说,当老赖的财产要进行分配时,如果存在有抵押担保的债权,那么持有该抵押债权的债主有权优先从抵押物变现所得中获得清偿。例如,老赖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了银行贷款,后来又欠了其他人的钱,当房产被拍卖后,银行作为抵押权人,是优先获得还款的,直到其债权全部清偿完毕。
同样,工人的工资、社保,还有该交的税款,这些也享受类似的优先待遇。这是基于保障社会民生、维护公共利益等多方面的考虑。比如,工人辛苦劳作,如果工资得不到优先保障,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基本生活,进而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。
二、普通债权按比例分。就是我前面说的本所代理案件的情况。如果老赖的钱不够还所有人,普通债权就按各自的债权比例来分。这个规矩在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》(2022修正)514条写得清清楚楚。比如说,老赖总共欠了A、B、C三个普通债主分别为10万元、20万元、30万元,而老赖可供分配的财产只有30万元,那么A债主可分得的金额为30×(10÷(10 + 20 + 30)) = 5万元;B债主可分得30×(20÷(10 + 20 + 30)) = 10万元;C债主可分得30×(30÷(10 + 20 + 30)) = 15万元。
三、先查封的先拿钱。最高院的执行规定55条说了,普通债主之间谁先冻结财产,谁就能先拿到钱。不过这条不适用有抵押的那些债主。例如,在没有抵押情况的普通债主D、E、F中,D债主先向法院申请查封了老赖的一笔存款,当这笔存款要进行分配时,D债主就可以优先获得相应的清偿,只要其债权未超过该笔存款的金额。
四、在我们江苏省的特殊规定,对于首封债权人的激励,依据江苏高院《关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参与分配制度的指导意见》(苏高法〔2020〕33号)的规定,首封债权人可就执行费用(如保全费、评估费)优先受偿;剩余财产分配时,首封债权人可酌情提高不超过20%的比例(但需经全体债权人同意或法院裁量);财产线索贡献的考量;若债权人主动提供财产线索并推动执行,法院可结合个案情况,在分配时适当体现对积极行为的鼓励。也就是我们在咨询苏州法院时,法官说的多分配20%的法律依据。
对于那些赢了诉讼但执行不到钱的执行人,以及法院终本案子的执行人来说,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至关重要。在面对老赖欠多人钱且找到财产后的分配问题时,要依据法律规定,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自己的权益。碰到这种“一锅粥”式的分钱情况,千万别自己硬扛。建议做好以下几件事:一是赶紧查清楚自己的债权性质,看看是不是能优先受偿;二是保留好所有财产线索的证据,特别是自己先发现财产的证据;三是及时找执行法官沟通,必要时请专业律师介入。
其实分钱这事就像切蛋糕,法律已经把刀交到咱们手上了。关键是要搞清楚自己是拿水果刀切还是拿蛋糕刀切。只要把债权性质、执行顺序这些关键点理清楚,再复杂的局面也能找到突破口。执行人基本都是没有受过系统法律教育的人,一般情况搞不定。虽然现在AI盛行,大家遇到问题都Deepseek一下,但现在的大模型都有一个通病,就是超高幻觉率,回答法律的问题,有时候会一本正经的胡编乱造,还能自己有模有样地编造法条。等同于我们律师在法考时,遇到不会的问题,会启动“紧急立法权”来回答问题,一个意思。所以如果真遇到搞不定的情况,记得及时联系我所专业执行律师,毕竟专业的事还得交给专业的人来办。靠网络搜索,看抖音,能解决法律问题,能看病的时代还没到来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丁华   江苏平谦律师事务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3月12日